2010《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http://zige.eol.cn 来源: 作者:来源:中财鹏博 2010-04-13 大 中 小
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考点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考点精讲】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1.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2.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注意无劳务。)
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4.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6.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7.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相关考点】
(1)公司股东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真题示范】
1.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8年)
A.投资人只能以个人财产出资 B.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C.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投资人不得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因此选项A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因此选项B错误;投资人可以土地使用权和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因此选项D错误。
2.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7年)
A.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C.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D.个人独资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3.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陈某管理该企业事务。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惟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6年)
A.由陈某进行清算 B.由林某的妻子进行清算
C.由债权人进行清算 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清算人可以由投资人担任,也可以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本题中由于林某病故,因此只能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4.下列有关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07年)
A.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B.投资人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C.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公司”字样
D.企业必须有符合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因此选项A错误;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中并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因此选项D错误。
5.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2006年)
A.投资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B.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C.有企业章程 D.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答案】AD
【解析】 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限制,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法律没有规定制定企业章程,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
6.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 )。 (2008年)
A.投资人死亡,继承人决定继承 B.投资人决定解散
C.投资人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 D.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情形。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以答案是BCD.
7.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9年)
A.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并且自然人只能是中国公民
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答案】BCD
【解析】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
8.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为维持其他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条件,该投资人应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007年)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出资财产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本题中,既然已经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那么承担责任是必须以“家庭共有财产”来承担,而不涉及个人财产的问题。
9.张某拟设立个人独资企业。2007年3月2日,张某将设立申请书等申请设立登记文件提交到拟定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申请书的有关内容如下:张某以其房产、劳务和现金3万元出资;企业名称为A贸易有限公司。3月10日,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张某“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3月15日,张某将修改后的登记文件交到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3月25日,张某领取了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于3月20日签发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该个人独资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成立后,张某委托王某管理A企业事务,并书面约定,凡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业务均须取得张某同意后执行。B企业明知张某与王某的约定,仍与代表A企业的王某签订了标的额为2万元的买卖合同。张某知道后以王某超出授权范围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但B企业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为由主张合同有效。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2008年)
(1)张某3月2日提交的设立申请书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
(2)A企业的成立日期是哪天?简要说明理由。
(3)B企业主张合同有效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张某3月2日提交的设立申请书中有以下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①以劳务出资不符合规定。(普通合伙人才能以劳务出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是不能以劳务出资的)
②企业名称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2)A企业的成立日期为3月20日。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本题中,工商机关的签发日期为3月20日,因此该日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日期。
(3)B企业主张合同有效的理由是不正确的。根据规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B企业为知情的、非善意的第三人,因此不适用该规定,此时投资人是可以对抗B企业的,B企业的主张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考点二:普通合伙企业
【考点精讲】
1.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多选题)
2.合伙企业财产性质和构成/(判断题)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3.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选择题)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4.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企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企业事务的,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6.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7.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8.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判断题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9.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简答题
10.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选择题
11.各种退伙的原因。/选择题
12.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选择题
13.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简答题
14.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简答题或判断题
15.合伙人的责任(退伙\入伙)。
【相关考点】
(1)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4)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或者合伙企业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大会同意,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真题示范】
1.甲、乙、丙、丁拟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四人签订的合伙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8年)
A.甲、乙、丙、丁的出资比例为4:3:2:1
B.合伙企业事务委托甲、乙两人执行
C.乙、丙只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D.对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的表决办法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
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中,在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不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可执行的是( )。 (2008年)
A.改变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B.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
C.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D.转让合伙企业的商标权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事务的执行。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不必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3.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和合伙人进行债务清偿的表述中,不符合新颁布《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2007年)
A.合伙企业应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企业债务
B.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自行接管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合伙人之间约定的亏损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和合伙人债务清偿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个人债务的,相关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应该选。
4.根据新颁布《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2007年)
A.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 B.合伙人被宣告破产
C.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选项D是属于除名的情形。
5.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一定期间通知其他合伙人。该期间的是( )。 (2008年)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中的通知退伙时间。根据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6.某普通合伙企业决定解散,经清算人确认:企业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10000元,欠国家税款8000元,另外发生清算费用3000元。下列几种清偿顺序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2008年)
A.先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再缴纳税款,然后支付清算费用
B.先缴纳税款,再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然后支付清算费用
C.先支付清算费用,再缴纳税款,然后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D.先支付清算费用,再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然后缴纳税款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解散时的清算顺序。根据规定,合伙企业的财产支付合伙企业的清算费用后的清偿顺序如下:合伙企业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
7.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的表术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2009年)
A.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B.合伙人可以自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无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
D.聘用非合伙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的,其在被聘用期间具有合伙人资格
【答案】A
【解析】根据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监督权,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合伙企业聘用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企业的合伙人,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8.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是( )。(2009年)
A.作为合伙人的法人被宣告破产
B.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C.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案】B
【解析】根据规定,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属于除名的情形,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A、C、D均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
9.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2008年)
A.合伙人为法人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B.合伙人可以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事务
C.合伙人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D.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根据规定,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因此选项A正确;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因此选项C正确;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选项D正确。
10.根据新颁布的《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利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2007年)
A.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B.合伙人可以查阅企业会计账簿
C.合伙人可以自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D.执行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得自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注意,此处是法定的限制,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执行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11.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务清偿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2009年)
A.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B.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债权人可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D.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答案】AB
【解析】根据规定,合伙人发生的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不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12.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 ) (2008年)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人的债务与合伙企业的关系。根据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例题演练】
1.下列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描述正确的是( )。
A.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需要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B.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执业保险
D.合伙形式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采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形式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需要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所以选项B不正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形式出资
B.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C.退伙人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和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1)合伙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2)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3)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而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4)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具有约束力,对债权人是没有约束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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