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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http://zige.eol.cn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作者:  201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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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广东省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省直和中央驻穗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设立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27号)规定,2015年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实行纸笔考试。现将我省2015年度考务日程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1.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点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点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4.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并具备第1点所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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