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恭喜了!100万补贴+一线城市落户优惠

http://zige.eol.cn  来源:高顿财经  作者:  2018-05-11    

财会类 金融类 医药类 建造类
  有证书的人运气不会差!这一点是肯定的。国家在狠狠奖励有证书的人,这一点也不会动摇!持有会计类证书,我们有的可是房子和户口!
 
  一、送钱、送房!这个城市为了抢高端财务人才疯了!
 
  送钱!送房!珠海这次为了抢人才拼了。4月24日,珠海市举行人才新政新闻发布大会,宣布正式出台《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在新的措施中,珠海市每年将会为引进人才花费25亿。
 
 
  这次珠海的新政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送房屋产权”政策。珠海将在未来几年筹集不少于3w套人才住房,被评定为一二三类人才可以选择与政府各付50%的方式来购买共有产权房,在申请人连续工作10年后,可以无偿获得政府所持有的50%产权。
 
  如此高的福利,在全国尚属首次。
 
  珠海的抢人福利这么好,会计类的人才能享受到吗?
 
  答案是肯定的!注册会计师属于各个地区争抢的紧缺型人才!
 
 
  根据目前的政策,类似CPA持证会计师这样的紧缺人才,在落户珠海时可以直接领取20万的住房补贴。
 
  注册会计师考试那么难,怎么能通过呢?别担心,高顿CPA,上财名师授课,学管师全程督学,一对一实时在线答疑,智能学习系统,未来可期!
 
  二、手持注册会计师证书,100万补贴到手!
 
  1、深圳、广州:注册会计师享有生活补贴、人才优惠
 
  深圳:
 
  (1)生活补贴
 
  根据《广东省引进金融人才认定标准(2017年)》,ACCA、CPA、高级会计师等证书皆属于金融专业人才的认定标准之一。
 
  如果持证者顺利地经评定为专业人才,根据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将获得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2)人才优惠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菁英人才”认定办法》,同时满足其他附加条件的CPA和ACCA持证者属于B类“菁英人才”,可获得一次性安家补贴30万元人民币,还可享受一定的住房优惠政策、子女入学优惠、 健康管理、养老服务等福利。
 
  广州:
 
  为了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打造创新人才高地,广州也给会计人才以相当丰厚的生活补贴、安家补贴以及落户优惠。
 
  (1)生活补贴
 
  根据《广东省引进金融人才认定标准(2017年)》,ACCA、CPA、高级会计师等证书皆属于金融专业人才的认定标准之一。
 
 
  如果会计证书持证者顺利地经评定为专业人才,根据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金融人才将获得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2)安家补贴
 
  根据《2017年广州市高层次金融人才目录》,以ACCA、CPA、CGA(国际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为代表的职业资格认证属于评价标准中的专业认证,占据了30%的权重。
 
  如果会计证书持证者顺利地经评定成为高层次金融人才,根据《广州市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修订)》,可享受如下安家补贴:
 
 
  此外,金融人才还可优先参加广州市组织的金融人才赴纽约、伦敦、新加坡等地学习培训活动。
 
  非广州户籍的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在购房、购车、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广州市民待遇。
 
  2、上海:享有落户优惠
 
  上海作为金融中心,上海在金融人才吸引上向来不遗余力。
 
  为了实现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目标、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人才高地,上海给出了丰厚的优惠政策。
 
  其中,CPA、ACCA、CMA、CIA、CISA以及注册税务师等会计人才可以享受不少优惠政策或是落户优惠。
 
  根据《上海金融领域“十三五”紧缺人才开发目录》,持有CPA、ACCA、CMA、CIA、CISA等会计证书的人才都是“十三五”金融人才规划的开发对象。
 
 
  根据《金融领域“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他们将享有如下优惠政策:
 
 
  根据《上海居住证积分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注册税务师作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也能够给居住证加分带来100分的累积(积满120分即可落户)。
 
  注册会计师也可获得相应的居住证积分。
 
 
  至此,是不是更加坚定了考下证书的决心?在考证路上,我们共勉!
 
  以上信息为高顿CPA官网提供,因考试政策变化,具体信息,以中注协官方发布为准!
 
  文章来源:高顿财经

分享到 更多

收藏此页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教师资格课程随意学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财会类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