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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册会计师考试复习方法专贴

http://zige.eol.cn  来源:  作者:  2012-04-17    

财会类 金融类 医药类 建造类

  一、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

  1.正确的态度,是成功的一半

  (1)以平和的心境复习

  建议考生不要抱着太功利的心态看待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毕竟是一种执业资格考试,复习并通过考试最主要的目的应当获取执业所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复习的过程中当然需要掌握并应用一定的技巧,但是更需要考生抱着掌握执业技能的心态学习,而不是纯粹地能通过考试为唯一目的。以平和的心境学习更容易持久,也更容易掌握和接受知识,从而更加顺利地通过考试。

  (2)重视经济法的复习

  经济法虽然简单,但是不付出足够的努力也是不可能轻易通过考试的,希望考生不要抱着顺便过经济法的心态学习。经济法是完全有可能一次性通过的科目,要么不学,要学就以一次性通过为目标,好好学,认真准备。

  二、读书三遍,其义自现

  注会各科目的学习,从个人的学习和教学经验上看,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而不是一步到位的过程,经济法科目也不例外。建议考生整个注会经济法的复习最起码要“读书三遍”。

  (1)第一遍:以听懂为主,扫遍考点,了解教材

  第一遍的学习是最为基础的,也是最关键的,考生结合课件(主要是预科班和基础班),将考纲要求的基本内容进行了解和掌握,以听懂课件、全面了解考点为主要目的,通过第一遍的学习,考生应该能够做到清楚知道科目难度、基本内容,掌握基本复习方法,达到给足时间且开卷作答,通过考试完全没有问题的状态。

  (2)第二遍:以梳理为主,深入重点,确保基本分数

  第二遍的复习考生应当以自己为主,把课件和辅导书籍当成“拐杖”,自己整理课程思路,深度分析重点内容的层次和逻辑进路,在自己独立分析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听课件(强化班),阅读辅导书总结归纳性质的内容,在重点内容上争取做到胸有成竹(出题老师不考则已,只要敢考我就敢对,得分没商量)。

  (3)第三遍:以综合为主,突破难点,实现胜券在握

  在第二遍深度梳理的基础上,注意有联系的章节,对前后可以出综合题的章节、考点进行归纳和总结(可以结合习题班、专题班课件),突破一些难点问题(但不钻牛角尖),适当进行综合题的训练,争取在难题、综合题上也能得到比其他考生更高的分数,如此一来,通过考试也就不在话下了。

  三、看题成书,看书成题

  (1)“看书成题”,是基础学习阶段应该养成的习惯。由于考生的专业兴趣和经济法学科本身的原因,在大多数考生眼里,经济法的教材是枯燥的,学会“看书成题”是有效防止“瞌睡”的灵丹妙药,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考生是真正地“看进去”了,而不是在机械地数中国字。“看书成题”最起码应当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看教材的时候,要想到考点、出题的方式,这样可以使考生关注到关键词并留下深刻的印象;二是看教材的时候,要具体化、形象化,把规定化成案例,切实理解和掌握。

  但是,“看书成题”的本领不是与生俱来的,考生获得“看书成题”的能力主要有两个途径:①课件。在各个阶段的课件中,老师对考点的讲解都会结合考查方向和案例进行,考生在课件的学习过程中获得“看书成题”的最初技巧;②做题。“应该花多少时间看书,花多少时间做题”是许多考生都会问的问题,其实完全没有必要做统一的规定,我们只要明确了做题的目的,时间是由考生自己去把握的,做题对《经济法》科目的学习而言,主要作用在于帮助考生将抽象的法律规定具体化,帮助考生积累一定的案例,以便在阅读教材时能看到的是“生动的法律规定”,因此,我们往往会告诫考生《经济法》的学习关键是理解规定本身,而不是花大量的时间做题。

  不得不提醒考生的是,“看书成题”(而不是“看书成案”)并不是要考生做无谓地联想,我们不是法官或者律师,只要足以理解法律规定即可,切勿一味地假设,混淆自己的视听。

  (2)“看题成书”,是提高、冲刺阶段着力修炼的技巧。在复习的后期,许多考生会盲目追求做题,妄图做到一套和考试真题高度相似的题目,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误区。不要为了做题而做题,此时做题是为了练习自己的应试技巧,发现自己的复习盲区以便及时改正。如果在临考前能做到,每做一个题目都能清晰地联想记忆起相关的考点,并将考点烂熟于心,那么顺利地通过考试应当是轻而易举的。

  四、把知识变成常识

  经济法复习的难度,有很大一部分是记忆困难造成的,许多考生由于记不住就干脆放弃记忆,号称先以理解为主,到考试前再集中记忆(反正现在记了也是忘掉了),这是一个最为危险的想法。第一,前面的东西不记忆,后面的内容学不动;第二,考前没有足够的时间供您记忆;第三,就算时间足够了,您也不是可能全部记住的,反倒有可能全记混了。建议考生抱着良好的心态记忆:如果一个考点对您来说是新学的(知识),那当然很快就会遗忘,但是,一旦您理解了考点本身的内容,经过记忆、练习以至在后面章节的应用,这一“知识”很快会变成您的“常识”。众所周知,“常识”是不可能被忘记的,当您把教材70%以上的内容变成常识了,记忆也就不再是一座大山了。事实上,执业考试的本质也就是要求您把学到的知识变成常识,才能在日后执业中灵活地、随时地应用。

  五、不得不记,争取巧记

  记忆是经济法学习中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在记忆的过程中,考生要注意归纳总结,尽量使“巧劲儿”:

  (1)逻辑结构串联法

  经济法的知识点是零散、细碎的,这严重地增加了记忆的负担,我们应当想办法将零散的知识点用“线”串联到一起,这一根根“线”就是教材的逻辑结构,如果我们抓住了主线,就能够沿着主线将一个一个细碎的知识点联想起来,从而把教材“立”在心中,应试时胸有成竹。例如,企业组织法(包括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和外商投资企业法),都有一根共同的“线”,即不同企业组织如何依法设立、运营、变更、终止;合同法也有一根明显的“线”,即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违约、终止以及担保等;物权法则是围绕着物权的取得、变动展开。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找到教材的逻辑结构,把零散的知识结合到一起,以形成比较长效的记忆。

  (2)列表比较法

  把相似的知识放到一起进行比较是一种有效的记忆方法,在比较中发现差别、发现考点,才能更有针对性地进行记忆,往往差别点也是出题的重点。在学习过程中要注意应用这一记忆方法,把相似内容的不同规定进行比较,找出各自的特点,以更有针对性的记忆。

  (3)法条关键词解析法

  这实际上是学法学的人记忆法条的一件法宝,当我们学会应用法条关键词解析法分析、记忆法条时,实际上我们就是在进行理解性记忆。其实,在分析综合题的答题方法时,我们已经运用了这一方法,以后在具体课程的讲解中也会不断地用到,希望大家能从基础阶段的学习开始就有意识地运用这一方法,对重点法条进行关键词解析,既有利于记忆,也有利于理解。“逻辑结构串联法”、“列表比较法”是武功里的“外功”,而“法条关键词解析法”则是真正的“内家功夫”,一朝练成,终身受益。

  六、集中精力,打歼灭战

  经济法部分重点是非常突出的,考生把握住了重点章节(公司法、证券法、物权法、合同法、破产法、票据法等),胜利的曙光就不远了。所以,在考生复习时间有限的情况下,应当“集中兵力”先歼灭重点内容,切不可妄图“以农村包围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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