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区别
http://zige.eol.cn 来源: 作者:中华会计网校 2010-09-21 大 中 小
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券投资)的区别:
(1)初始计量时相同,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处理。账务处理如下: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金额)
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或借记,倒挤)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的,处理同上,将持有至到期投资换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即可。
(2)后续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摊余成本后续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时,后续核算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类似,根据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计算投资收益,不同的是最后需要将账面价值调整为期末公允价值,而持有至到期投资由于采用摊余成本计量,不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只有计提减值时,才会用到当时的公允价值。
账务处理(假定为分期付息债券)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或者贷记)
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了要做上述分录外还需要做一笔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分录。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或者做相反的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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