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3年会计从业免试人员办理会计从业证

2013-07-29 10:51
关注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公众号

  对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由何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且符合本《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以直接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在受理符合免试条件,直接申请会计从业资格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论其户籍和毕业院校在何地,均应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办理;所在单位属于中央有关部门管理范围的,由中央有关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办理。

  (二)临时聘用人员视同聘用单位的职工,由工作单位所在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负责办理。

  (三)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办理。

  采取按照毕业院校属地原则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法的地区,也应按照上述原则,对符合免试条件并申请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予以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编辑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出台新规

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考试介绍 报考条件 报考手续 免考条件
考试教材 考试大纲 资格认定 调转手续
考试动态 考试政策 模拟试题 真题 技巧心得
会计基础 会计电算化 会计实务 财经法规与道德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