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1经济专业资格考试通知

2011-06-13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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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1〕254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30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点击查看:201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指南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1年11月5日举行。

  上午:9:00-11:30 考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14:00-16:30 考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12个专业,各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详见川人办发〔2003〕47号文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4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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