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01 信息来源: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3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11月5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2011年6月20日9:00—28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6月23—30日,正常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7月1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1日9:00-4日17:00。
全省设立12个考区。省直考区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设区市考区考务工作由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点在设区市城区安排,考点、考场按人事考试标准设置。请各地按照《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见附件2),请各地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三、考试科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人办发〔2002〕18号),开考专业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含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等15个。每个专业均设《专业知识与实务》和《经济基础知识》2个科目,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统一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