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A辅导:内部控制对应付票据的四项重要控制

2009-12-17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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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新票据的发行须经适当批准。批准新票据发行的职责应归于董事会或高层经理。一般,借款协议需要两名适当级别的经理的签字。贷款的金额、利率、偿还期和抵押资产都是经批准的协议的内容。票据延期时,应遵循新票据发行的同样的批准程序。

  2、本金与利息的偿还应有充分的控制。本金与利息的定期偿还应在采购与支付循环中进行控制。票据发行时,会计部应收到一份复印件,正如供应商发票和收货报告一样。票据到期后,应付账款部门应自动为支付票据款准备支票,正如为商品和劳务的采购准备支票一样。票据的复印件是支票的原始凭证。

  3、适当的文档和记录。这包括原始凭证的保管,以及由责任人员对空白和已支付的票据的控制。已支付的票据应注销,并在授权经理的监督下保管。

  4、定期的独立验证。详细的票据记录应由不负责保管记录的员工定期与总账余额对账,并和票据持有人的记录核对。同时,应由独立人员验算票据的利息费用,以测试该记录的准确性和恰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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