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知识精讲(5)

2014-09-12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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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

  1.考虑因素:

  (1)单位规模的大小;

  (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

  (3)经营管理的要求。

  2.设置层次

  (1)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2)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应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3)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例题·多选题】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影响因素的有( )。

  A.单位规模的大小

  B.经营管理的要求

  C.经济业务的简繁

  D.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答案】ABC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概念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

  设置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未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负责人:被指定为会计主管人员的人

  【提示】注意区分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

  2.任职资格

  《会计法》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或3年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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