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会计职称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宣传提纲

2010-05-11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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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从源头和机制上遏制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不法行为,确保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考办的精神,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在继续巩固2009年度考务改革成果的基础上,作了必要调整。

  一、调整及继续实施内容

  (一)初级《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试题全部实行客观化。

  为了指导广大考生复习应考,全国会计考办印发了《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0)1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2010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命题依据、试题题型、考试时限、答题要求、评分原则等有关内容,对初级资格考试试题题型实行客观化改革。

  通知中规定2010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初级资格)《经济法基础》科目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即将原计算分析题、综合题调整为“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调整后的《经济法基础》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另外,2010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适当提高了客观试题比重,题型不变,考试试题题型仍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2010年度会计资格考试(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科目试题题型与2009年度相同。

  关于评分原则,通知中规定“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下每小题若干备选答案中,有一项或多项备选答案是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其他类试题评分原则与往年相同,按相应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规定执行。

  全国会计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试题题型实行客观化改革,有利于提高会计资格考试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有利于促进中、高级会计人才考核与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在2009年度考试基础上,继续进行“网上评卷”工作试点,扩大试点范围。

  网上评卷工作是利用高速图像采集技术、图像处理与加密技术、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安全技术于一体的,涵盖答题卡扫描、网上评卷与复核、成绩合成、评卷质量监控、数据安全加密等内容的综合性考务管理工作,也是从源头和机制上遏制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的重要措施之一。2010年度参加网评试点的有北京(人事)、上海、天津、吉林、内蒙、四川、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江西、新疆、河北、河南、黑龙江、云南、安徽、山东、江苏、海南等22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在2009年度考试基础上继续实行“多套试卷”。

  2010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每科(套)试题本首页左上角、客观题答题卡、网评专用答题卡上,均印有区别试卷类型的“条形码”图案。即每份试题本左上角随机印制有一种类型的条形码图案,每份答题卡上部“试卷类型图案”下印制有几种类型的条形码图案。考生需通过选择填涂相关信息点来选定自己的试卷类型。

  二、考生须知

  (一)实行网上评卷试点地区,考生在答题前,首先,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在有关科目网评专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座次号和准考证号等信息,并用2B铅笔准确填涂准考证号、座次号相应的信息点;在客观题答题卡(《经济法基础》科目)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填涂准考证号、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等相应的信息点;其次,应对照本人试题本左上角“试卷类型图案”,选定本人答题卡中与其一致的一个“试卷类型图案”,并用2B铅笔填涂该图案下的信息点;第三,必须在试题本上填写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

  在答客观试题时,使用2B铅笔对准题号填涂信息点,修改时务必用橡皮擦干净;在答主观试题时,使用0.5 ~ 0.7毫米的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要求字体工整、笔迹清楚,并注意严格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本上答题无效;

  考生应注意保持答题卡卡面清洁,禁止折叠,禁止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得使用涂改液、胶带纸和修正带。

  (二)未试行网上评卷地区,考生在答题前,首先,必须使用蓝色、黑色、蓝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圆珠笔在答题纸的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和座次号,并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填涂准考证号、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等相应信息点;其次,应对照本人试题本左上角“试卷类型图案”,选定本人答题卡中与其一致的一个“试卷类型图案”,并用2B铅笔填涂该图案下的信息点,以确定自己的试卷类型;第三,必须在试题本上填写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

  考生应注意保持答题卡卡面清洁,禁止折叠,禁止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得使用涂改液、胶带纸和修正带。

  三、考试工作人员及监考人员注意事项

  在对考生广泛宣传、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考务工作各环节(尤其是监考环节)严格检查等方面,应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

  (一)对考生广泛进行宣传。

  在网络、报纸、电台等媒体上广泛宣传今年考务工作的调整内容。在考生的准考证上、考点入口处、考场黑板上等处印刷、张贴或写明新的答题要求和注意事项,以便考生熟悉、了解今年的考试变化内容,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二)做好相关人员,特别是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

  要求监考人员必须全面掌握今年会计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改革内容及对监考工作的要求。监考人员在考试开始前,要提醒、指导考生在试题本规定区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在答题卡上准确填涂“试卷类型图案”信息点等相关信息;在考试中,应检查、核对每一名考生填涂、填写情况,以确保考生填涂“试卷类型图案”信息点等准确无误;在考试结束回收试卷时,应按座次顺序和网评专用答题卡页码顺序进行,并检查核对考生试题本、答题卡、答题纸是否齐全、完整,开展网评试点的地区,还应特别注意核对回收的答题卡页数是否齐全,清点无误后,再按规定仔细密封,交考点指定人员集中保管。

  (三)建立考试工作人员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履行监考职责。

  要求考试工作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考试管理经验,始终保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从以往经验看,考务管理环节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除考生个人原因外,一般都与考试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有关,为此要求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和考试工作人员务必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做好每项考务工作。

  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挑选政策水平高、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有监考经验的人员作为监考、巡考人员,并对监考、巡考人员以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对于未认真履行监考、巡考职责的,应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2004]第3号)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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