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公告 2340—1:对审计的监督
解释《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中的第 2340 条标准 相关标准:第 2340 条标准
对审计的监督 审计工作应该得到恰当监督,以确保审计目标得到实现,审计质量得到保证,审计人员得到发展。
本实务公告性质
在监督审计工作时,内部审计师应该考虑以下建议。本实务公告无意囊括可能需要考虑 的所有方面,仅提供一系列建议审计师考虑的事项。是否遵守实务公告由审计师自行选择决 定。
1.审计执行主管负责保证提供恰当的审计监督。监督过程从审计计划开始,持续审计 检查、评价、报告和跟踪各阶段。监督包括以下内容:
·保证分配参加审计工作的审计师拥有必须的知识、技能和开展审计工作所需的其他能
力;
·在审计计划阶段提供恰当的指导并批准审计方案;
·监督批准后的审计方案按计划实施,除非有充分的理由并得到授权改变审计方案;
·保证审计工作底稿充分支持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
·保证审计报告准确、客观、清楚、扼要、及时、富有建设性;
·保证审计目标得到实现;
·提供机会发展内部审计师的知识、技能和其他能力。
2.对审计进行监督的恰当证据应该得到文件记录和保留。所要求的监督程度取决于内
部审计师的专业水平和经验以及审计的复杂程度。审计执行主管总体负责审查工作,但可以 指定拥有恰当经验的内部审计部门成员来开展审查。可以请经验比较丰富的内部审计师检查 经验不那么丰富的内部审计师所开展的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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