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公告 2330—1:记录信息
解释《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中的第 2330 条标准 相关标准:第 2330 条标准
记录信息 内部审计师应记录相关的信息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结果。 本实务公告性质
当记录信息时,内部审计师应考虑下列建议。本实务指导无意囊括开展这种评价可能需 要考虑的所有方面,仅推荐一系列应该考虑的事项。是否遵守实务公告由审计师自行选择决 定。
1.记录审计情况的审计工作底稿应由内部审计师编制,并由内部审计部门的管理层进 行审查。这些工作底稿应记录所获得的资料和做出妁分析,并作为提出审计发现和建议的依 据。审计工作底稿通常用于下述目的:
·为内部审计报告提供主要依据;
·帮助进行审计计划的制定、执行和审查;
·用文件说明审计目的是否达到;
·促进第三方审查;
·为评价内部审计部门的质量项目提供依据;
·在诸如保险索赔、舞弊案件和向法院提出诉讼的情况下,提供有关支持;
·帮助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发展;
·证实内部审计部门是否遵守《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
2.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设计和内容取决于审计业务的性质。审计工作底稿应记载下 述审计过程的各个方面:
·制定计划;
·对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检查和评价;
·执行的审计程序、取得的资料及形成的审计结论;
·审查;
·报告;
·后续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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