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007-02-09 10:03
关注教育在线 教育在线公众号

  1.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2.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人员,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报名点进行报名。

  3.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2)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3)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4)实行资格考试制度前,已担任统计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符合上述第1条基本条件中规定的要求,如本人自愿,也可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4.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5年底。

  5.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