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本市2004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现将200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04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日期定为10月17日(星期日)。
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全部采用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信息点作答。
二、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⑵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
2、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⑵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⑶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⑷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⑸获博士学位。
以上第2、3条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
4、对实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法以前,经评审获得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并已被所在单位聘任中、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以报名参加相应档次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对1995年底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员资格,可聘任统计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如需聘任助理统计师职务,一般应先通过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04年4月26日-29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00-4:30
2、报名地点:上海市统计干部培训中心(东长治路1008号2号楼2楼)。
报名地点联系电话:65471561
市统计局职改办咨询电话:53857070*325
3、报名办法:
⑴参加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考试报名表和报名信息卡,考试报名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按规定的报名日期、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卡、身份证、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同版,照片后写明考生姓名)。
报名时所带证件均要原件,并附复印件。原件交验后退还,复印件则作为考试报名表附件留存。
⑵老考生凭原准考证填写报名表和报名信息卡,即可办理报考手续。
⑶报名点代码:市统计局干部培训中心报名点:5757
崇明地区报名点:1130
⑷考试查分专线:95001966
全国统考办开设了“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热线电话”,号码为“16899111”。考试结束一个半月后,应考人员可拨打热线电话查询考试成绩,也可通过互联网http://www.stats.gov.cn(中国统计信息网)查询其他考试信息。
四、收费
报名参加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缴报名费10元;考务费90元。该费用在报名时一次付清。
五、考试用书
考试指定用书及价格如下:
初级:《统计基础知识和实务》(30元)
《初级资格考试大纲》(6元)
中级:《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25元)
《统计工作实务》(22元)
《中级资格考试大纲》(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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