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2月5日-25日

2008-11-27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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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2009年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5日至12月25日,同时2009年仍将继续使用2008年考试大纲,与考生相关的信息还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计职称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会计职称考试大纲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

  四.考试日程安排

  1. 2008年11月2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09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同时注明2009年度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

  2.2008年12月2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09年度考试报名工作。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08年12月5日至12月25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09年1月4日至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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