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
财政局 截止日期 (2006-11-29)
齐齐哈尔市人事局 齐齐哈尔市财政局
关于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函[2006]24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同时提交2005年年检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一寸黑白照片二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取消其考试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会计资格考试。单科合格人员报名时也必须提交符合报名条件的原始证件。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初级:
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本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到本地区人事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三)中级:
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博士学位。
三、报名时间
2006年11月22日至28日。
四、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
五、报名费
报考初级资格考试收费为每人77元;报考中级资格考试收费为每人103元。
六、考试时间:2007年5月19日—20日
七、报名地点:市财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遵守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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