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西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社局人事考试机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30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5日 上午 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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