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微表格:汇票的承兑

2013-07-09 09:19
关注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公众号
汇票的承兑 承兑是汇票特有的制度
提示承兑 见票即付汇票 无须承兑
定日付款汇票 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 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 出票日起1个月提示承兑
承兑成立 承兑时间 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如果付款人在3日内不作承兑与否表示的,应视为拒绝承兑。
承兑格式 绝对记载事项 “承兑”字样和承兑人签章
相对记载事项 承兑日期:付款人3天承兑期的最后一日
不得记载事项 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同拒绝承兑
承兑的效力 (1)承兑人于汇票到期日必须向持票人无条件地支付汇票上的金额;(2)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3)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超过提示付款期,不影响承兑人的责任)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