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所得税优惠门槛有望提高至10万

2014-04-08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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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扩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植力度,并讨论将小微企业免收营业税和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并将实施时间延长至2016年。

  据会计师网(www.acc.cn)查阅资料后得知,2010年,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困难,为此财政部出台了财税[2009]133号和财税[2011]4号文件,分别规定2010年度和2011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后,财政部再将3万元提高至6万元,优惠政策期限延续至2015年底。而在昨天的会议上决定,再次将这一额度提高,优惠政策期限延续至2016年底。

  小微企业在我国的企业构成中占有不小的比例,自我国实施财税制度改革以来,中央和各地区政府和职能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小微企业减轻负担,拓展发展空间,此次免税政策的扩围,无疑为我国的财税改革的进程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而据会计师网(www.acc.cn)所获知的信息,此次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扩围,在延长政策时间的同时,也有可能将政策的门槛降低,税收起征点有可能从原来的6万元提高至10万元。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说,如果考虑到价格因素,小微企业所得税起征额提高至10万元是应该的。

  虽然目前无法确定上海有多少家企业符合6万元的硬性条件,享受优惠政策,但据最新统计显示,2012年,上海全市中小微企业数量已占到上海法人企业总数的99。61%,增速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从业人员达867。54万人,占全市法人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77。3%。中小微企业营业收入总额7万亿元,占全市法人企业总额的56。13%。其中将有相当一部分享受到政策优惠。

  从商报记者采访了解的情况来看,尽管小微企业减税优惠政策范围在扩大,但许多企业仍难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

  一家从事网上商品下单销售的互联网企业负责人表示,除去人力成本、网站维护、推广开支等固定投入,现阶段年销售没有50万元以上是无法收回投入的。“我们一个订单就至少要10万元起,远超过符合税收优惠的要求,说穿了就是国家免税、减税的范围还是小了点。”

  据一位网上商城入驻商户店主说,即使看起来经营成本较低的网店,开店年费、广告费、客服工资、保证金利息等加起来一年的成本也要至少在10万元以上,一年销售额低于10万元是没法开下去的。

  除了对小微企业所得税实施优惠政策,为减少企业资金压力,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不少针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如上海就在试点营业税转增值税减少企业税收负担,各类的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也纷纷落地助力中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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