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关于200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2-04-22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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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事局文件 广州市统计局穗建宣[2002]81号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统计局、市直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国家统计局人事部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02]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

  2002年10月13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 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

  2002年10月13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 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初级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初中毕业并参加工作满10年,在岗从事统计工作的。

  2.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且从事统计工作满15年,并担任初级职务(含非统计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现在国家机关工作和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对此不作要求,下同)。

  2.高中、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15年,并担任初级职务满四年。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工作满两年。

  5.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三、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1.报名方法

  (一)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本人学历证、身份证、资格证等(原件验证后退回),填写《广州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1),经单位人事部门依据条件进行审查后报主管部门。

  (二)区、县级市、市直属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报考人员情况加具意见后,填妥《广州市统计专业      级资格》(见附件2),连同报名考务费一并到报名点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5月20日止(逢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地点:市统计干部培训中心(建设三马路11号新时代大厦附楼818、808室)。

  联系电话:83855231、83856209

  四、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规定,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各有关单位收取后一并交报名点。

附表:1.广州市统计专业      级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2.广州市统计专业      级资格考试人员一览表

二OO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广州市统计专业____级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民族    
职别     专业职务     单位性质     出生年月  
学历     毕业时间   专业工作年限   出生地  
所学专业类别     参加工作时间   毕业院校  
工作单位       主管部门  
单位联系电话   邮编   通信地址  

单位意见

主管部门意见

发证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报考人员在填报时要字迹清楚;

  2.在各栏中有小方格的应参照以下代码填写,填写代码时必须同时填写文件;

  3.主管部门指本人现在单位隶属部门;

  4.专业职务指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的资格级别;

  5.专业工作年限指从事所报专业累计工作年限;

  6.本表可以复印;

  7.代码:

民族 1.汉族 2.少数民族
职别 1.工人 2.干部 3.其他
专业职务 1.高级 2.中级 3.助理级 4.员级 5.未评聘
单位性质 1.机关 2.事业 3.企业 4.三资企业 5.乡企 6.其他
学历 1.初中 2.高中 3.中专 4.大专 5.大学以上
所学专业 1.统计专业 2.财经类 3.文科 4.理科 5.工科 6.其他专业 7.无专业

附件2.

广州市统计专业级资格考试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文化
程度
专业工
作年限
现任专业
技术职称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号码 是否购买教材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说明:1.本表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的人事职改部门填写;

   2.只参加统计初、中级资格考试而不参加培训者,须填写本表;

   3.本表可以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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