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是一家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根据国资委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外部审计师连续担任同一家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超过一定年限的,该企业应考虑或按要求更换审计师。
公司现任审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合称“毕马威”)自2013年度起分别担任公司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国内财务报告审计师、内部控制审计师(以下合称“审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四年。根据国资委及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审计师遴选程序,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中选公司2017年度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国内财务报告审计师、内部控制审计师。
上述更换审计师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发表独立意见,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待股东大会批准后,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师,毕马威将不再担任公司审计师。
毕马威已书面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任何意见分歧或未决事项,亦无任何有关更换审计师需提请公司股东及公司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关注的事项。公司董事会亦未知悉任何有关更换审计师的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关注。
公司董事会谨对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多年优质服务表示诚挚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