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4个月过去了,对“审计清单”中列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何?
纠正违纪违规问题资金45.67亿元
11月23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省审计厅厅长张永祥作的《关于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这份长达18页的报告,对4个月前出炉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了逐项回答。截至9月底,有关地方和部门共纠正违纪违规问题资金45.67亿元,占应纠正金额的63%(不含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财务审计问题和4所高校负债)。
张永祥说,对审计查出问题,根据违纪违规性质及严重程度,分别采取了不同的处理和整改方式。对公路、水库、基建投资等项目审计发现的虚报套取、贪污受贿等问题,已向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11起,涉案24人。对挤占挪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专项资金和违规集资收费等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追回资金3.46亿元,10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对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违规问题,省财政厅和有关部门也采取了整改措施。
人大跟踪监督审计整改工作
7月28日,省审计厅受省政府委托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了《关于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在此之前,省委书记罗清泉、省长李鸿忠、常务副省长李宪生等先后20多次就审计反映的问题,作出加强整改和严肃处理的批示,要求要确保无一例外地整改到位。7月30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审议了上述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形成了专门的审议意见。
为做好跟踪检查监督工作,11月12日,省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省国土资源厅、水利厅、质监局等3个部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意见。11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世茂率省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负责人和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又听取了省审计厅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任世茂要求,要在认真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的同时,对多年来审计查出的问题摆表现、查根源、找对策、建制度;要将多次重犯的问题罗列出来,深入研究分析产生的原因,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
审计成果运用有待加强
听取和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我省实施监督法办法也明确规定:“人民政府或者受其委托的审计机关应当在每年年底前,向本级常务委员会报告上一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然而,纵向对比来看这几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可以看出,有些问题在重复发生。”任世茂在此前的一次会议上说到,比如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高估冒算工程款的问题等。究其原因,是审计成果没有充分应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没有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