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审计取证方法
知识点三、审计取证的具体方法
审计取证具体方法是指直接用于收集审计证据的方法。审计取证具体方法应用于审计程序的准备阶段和实施阶段。(7种方法的名称、定义)
一、检查
检查,是指对纸质、电子或者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或者对有形资产进行审查。包括检查记录或文件和检查有形资产两种类型。
(一)检查记录或文件
1.原始凭证的检查
反映的经济活动符合有关法律、规章和制度等。业务处理过程中各经办单位或部门及有关人员盖章是否齐全,业务内容是否正常,金额计算是否正确,明细金额与汇总金额是否相符,填制时有无涂改等。
2.记账凭证的检查
根据已检查的原始凭证,查看其摘要是否与经济活动的内容相一致,会计科目的使用是否正确,账户的对应关系是否清晰,金额计算是否正确,有关项目是否填列齐全。同时还要审查编制、复核、记账、财会主管、单位主管的签章是否齐全,以查清有关内部控制手续是否落实。
3.账簿的检查
检查账簿主要注意有无异常情况,特别是明细账、日记账。检查时应查清账簿记录是否按规定的方法记账、对应账户是否正确、有无涂改的情况、是否按规定的方法更正错误、转页金额是否一致,必要时还应查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以求查明经济业务是否正常。
4.报表的检查
检查报表的项目是否填列齐全,检查表内的对应关系和平衡关系是否正确无误、报表的附注是否充分并且正确,有关主管人的签字盖章是否齐全等。
5.其他书面资料的检查
(二)检查有形资产
检查有形资产是审计人员对资产实物进行审查。检查有形资产的方法主要适用于存货和现金,也适用于有价证券、应收票据和固定资产等。
检查有形资产可为其存在性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但不一定能够为权利和义务或计价认定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因此,审计人员在检查有形资产之外,应对资产的计价和所有权另行审计。
二、观察
观察,是指察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或者执行的程序。
通过观察,审计人员可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获取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环境、生产状况、业务运行情况及内部控制遵循情况的证据。观察提供的审计证据仅限于观察发生的时点。
三、询问
询问,是指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有关人员了解关于审计事项的信息。
询问常在运用其他方法发现疑点和问题后加以运用。询问必须作成书面记录,并由答询人签字盖章。
询问本身不足以发现认定层次存在的重大错报,也不足以测试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审计人员还应当实施其他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