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对08年度高会考评工作的答复

2008-09-18 10:25
关注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公众号

  关于对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评工作有关事宜的答复   

  最近,有不少会计人员咨询有关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发布时间及上报参评材料时间、要求等事情,现答复如下:

  一、考试成绩及查询时间、网站

  1、合格成绩:据 2008年全国高级会计师评阅卷会议的有关精神,今年,《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该成绩有效期至2010年底;省内是否另有合格标准,待财政部和人事部下发文件。如有省内合格标准,成绩当年有效。

  2、成绩查询:2008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信息大约于10月20日前后发布,我省查询网站:(1)吉林省财政厅网站,网址:http://czt.jl.gov.cn/;(2)吉林会计网,网址:http://www.jl.acc.gov.cn。

  二、合格证书领取时间及领取地点

  1、领取时间:2008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领取时间大约在10月22日后。

  2、领取地点:原则上在报名所在地的财政部门会计科(处)领取合格证书,在省人事厅报名的,到省财政厅会计处领取。

  具体领取时间及地点关注吉林省财政厅网站和吉林会计网。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具体咨询当地人事部门。

  四、申请参评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3份原件(从省人事厅网站rst.jl.gov.cn下载),并在指定地方粘贴“职称外语等级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和“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

  外语和计算机免试或其他证件遗失原件的在《吉林省专业技术格评定表》相应位置粘贴证明材料。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一式两份原件(从省人事厅网站rst.jl.gov.cn下载),一览表填写时“单位公示情况”要详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基层单位公章。

  3、学历、学位证书、中级职称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近三年)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记载继续教育情况的可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学历一栏,要从第一学历开始填,直到最后学历,一定要填全。

  以上证书复印件要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的公章及审核人员名章。

  4、在会计相关岗位取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论文发表刊物,专业著作,科研项目鉴定原件。

  6、业绩、效益证明材料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7、业务报告(阐述本人对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认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情况的综合材料)一份。必须由本人亲自写,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中《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必须用标准A4纸正反两面打印并单独装订3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用A3纸制作。3—7项材料均需用标准A4纸复印,装订成一册,第一页要有目录,对应相应的材料及页数。封面注明参评人员姓名、工作单位等。

  申报人员要对以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吉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对评审材料有核查的权利。

  五、上报材料时间及地点

  申请参评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人员,材料上报省财政厅时间大约在10月末开始到11月末结束(周六、周日休息)。具体上报时间等事宜浏览吉林省财政厅网站、吉林会计网。

  吉林省财政厅

  二00八年九月十七日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