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方式
申请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的人员,请登录“海南省财政厅”主页——“业务链接”——“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考试服务”——“会计专业知识考试”——“个人网上报名”,选择相应的考区及报名点,填写并打印《海南省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受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在所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和缴费:
(一)《海南省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受理表》(有单位者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2张;
(五)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初级会计电算化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海南省《初级会计电算化证》,并申请免考《初级电算化》科目的考生)。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10日—2013年7月25日。
报名地点为:各省级报名点、各市县财政局会计科(股)(详见附件2)。
考生可于9月初自行登录“海南省财政厅”——业务链接——“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考试服务”——“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打印准考证”进行准考证的打印,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标明的为主。
四、考试科目与参考书目
(一)考试科目
1.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 会计基础;
3. 初级会计电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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