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反补贴措施的基本条件

2011-06-30 13:24
关注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公众号

  第一,进口产品存在补贴,即进口的产品存在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了出口国政府给予的财政方面的补贴事实;

  第二,存在一定的损害后果,即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第三,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就意味着,要对进口产品采取反补贴措施,不仅要证明存在补贴行为和进口国产业存在损害,而且还要证明这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当上述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时,就可以根据反补贴条例的规定,采取反补贴措施。反之,如果存在补贴,但是并没有导致对国内产业造成上述影响,或者尽管存在上述影响,但是并不存在补贴或者并不是补贴所导致的,就不能采取反补贴措施。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