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职改办、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 [2008]46号)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5月16、17日举行。现就兵团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进入“报名条件”栏目查询。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2009年5月16、17日举行考试,考试采用北京时间。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6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17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三.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本年度成绩将于2009年7月中下旬向社会公布。
四.报名时间、确认时间地点及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8年12月5日——25日,考生可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会计行业管理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注册;补报名注册时间为2009年1月4日至18日。
2.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08年12月15日——25日,各地考生到所在师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确认缴费,驻乌鲁木齐地区考生到兵团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