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财政部、人事部研究决定,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07年5月19日、20日举行,并于2006年11月15日开始报名。
考试等级分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参加会计专 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记者 李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