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1日-19日

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
2015-06-29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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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上海市2015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4号),现将《上海市2015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15年6月23日

  上海市2015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四)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或初级资格考试。

  以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5年11月7日

  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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