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人考函[2011]27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省直各委、办、厅、局人事(干部)处,中央驻并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3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11月5日。请按照《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一)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三、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试期间,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以备考生索取,考后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