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财政以绩效为牵引重塑四大体系 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质增效

2022-02-10 10:20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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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绍兴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财政厅党组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变革型财政组织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数据赋能、重点突破、精准施策、整体智治”原则,以浙江省财政厅四项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任务为抓手重塑四大体系,全面推动新时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一、数据赋能试点重大政策事前绩效评估,重塑财政可承受能力风险防控体系。精选政策助力缩小城乡差距,对《绍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政策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涉及全市城乡居民57.21万人;引入数据模型提升评估精度,采取“短期风险+中长期风险”两种评估模式,将6个数据模型引入财政可承受能力风险评估,因财政可承受能力风险将标准调低33.3%;指标分类强化成果应用,将评估结果分为“一票否决”和“修改完善”两类,将战略一致性、支付能力风险性纳入“一票否决”类指标,提出政策修改建议6条。
  二、“制度+机制+系统”破题社保基金绩效评价,重塑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体系。出台《绍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从评价范围、内容、方式、分工、流程、结果应用等方面对社保基金绩效评价管理进行规范;建立评价结果应用机制,通过评价发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就业参保率低、职工医保职退比下降过快、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收入户未及时上缴等风险点,财政部门发放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意见书7份,发现问题14个,提出整改建议14条;上线社保基金绩效评价智能管理系统,实现了“部门填报、财政审核、评价分级、结果应用”的闭环式全周期管理的社保基金数字化评价。建立红橙黄绿四色预警系统,根据“基金结余可支付月度”指标值的大小自动预警。
  三、战略导向迭代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绩效评价,重塑高质量发展财政保障制度体系。强化战略导向,紧扣“战略决策-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框架,搭建以“共同富裕为核心,数字化改革和绿色发展为助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将地区人均GDP倍差、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纳入核心评价指标;强化协同推进,评分标准将全市指标值与全省平均进行比较,体现全省各地市共同富裕的导向;满意度测评分企业、个人和政府工作人员三个层次,分别从涉企政策满意度、民生实事满意度、政府窗口满意度三方面评价,更加体现共同富裕满意度的完整性;强化市县联动,将全市短板指标分解给区、县(市),及时通报相关财政部门进行整改,补齐共同富裕短板,查找出制约实现共同富裕短板6个,提出相关建议11条。
  四、整体智治实施部门综合绩效报告,重塑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施“在线自评+问题报告”模式,部门对2020年度项目实施在线自评;部门对自评等级为“中”或“差”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度低于50%的项目、执行率低于50%等三类问题项目开展自查,分析原因并提出下一年项目安排建议;强化“项目+政策”综合报告结果应用,将部门综合预算绩效报告中自评等级为“中”的42个项目在2022年的预算资金安排中予以压减,自评等级为“差”的12个项目在项目库中予以清退,自评为“差”的64个涉企政策进行取消;实施“综合报告+项目绩效”公开机制,在市财政局外网集中公开80个部门的综合预算绩效报告和2600余个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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