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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

http://zige.eol.cn  来源:  作者:  2014-10-21    

财会类 金融类 医药类 建造类

  美国1977年正式出台了《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简称为“FCPA”),中文译为《反海外腐败法》,该法旨在禁止美国公司向外国政府公职人员行贿。

  “FCPA”即美国《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的简称,该法于1977年制定,1988年修订,旨在限制美国公司利个人贿赂国外政府官员的行为,并对在美国上市公司的财会制度做出了相关规定。

  法务会计是美国著名学者莱瑞.克瑞姆博雷(D. larryCrumbley)在其著作《法务与调查会计》中提出: “法务会计是指运用会计学的专门技术与方法,对过去的财务数据或会计活动进行确认、记录、处理、提取、分类、报告和检查,以解决现时的或预期的法律问题,或是通过对过去财务数据的分析来预测未来的财务数据以解决有关的法律问题”。

  会计定义

  法务会计是特定主体综合运用会计学、法学知识以及审计方法与调查技术,旨在通过对会计资料进行调查获取有关证据资料,并以法庭能接受的形式在法庭上展示或陈述,以解决有关法律问题的一门融法学、会计学、审计学、调查学、证据学、犯罪学等学科为一体边缘科学。

  法务会计学是会计学科中的一门应用边缘学科,是会计学的一个新领域。

  法务会计的定义:“法务会计是一门涉及到将会计资料用于法庭做证或辩论,以解决有关法律问题的科学。”

  法务会计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四十年代的美国。在二战期间,美国FBI在1940年12月到1941年6月期间曾雇佣了500多名会计师作为特工人员,检查与监控了大约总额为5. 38亿美元的财务交易。这应该是会计师从事的最早的法务会计业务。

  在1946年,美国人默瑞克.派勒博特,一家会计事务所的合伙人,在1946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首次将法务会计(Forensic Accounting)作为一个词来使用。他在文章中提到:“在二战期间,公共会计师与行业会计师就已经在从事于法务会计的服务了”。这是有记载的第一次在文献中出现的“法务会计”这一用词。伴随着美国经济的起飞与经济法治的不断完善,在欺诈与反欺诈的反复斗争中,法务会计日益受到重视并得到发展。特别是近20年来,法务会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1982年Francis C.Dykeman发表了论文“法务会计:作为专家证人的会计师”;

  1986年AICPA发布了实务指南第7号,列出了会计师诉讼服务的6个方面:损害计量;反垄断分析;会计调查;评估;法证咨询和财务分析。

  1988年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ACFE)成立;

  1992年美国法务会计师理事会成立;

  2000年6月第一份有关法务会计的期刊《法务会计》(Journal of ForenscAcounting)创刊。

  在上世纪的整个80年代与90年代,尤其是90年代后期,越来越多的法务会计师以专家证人的身份出庭作证,越来越多的法务会计师受聘于政府机关、警察局、大的公众公司和小的私人公司等机构进行欺诈调查,越来越多会计事务所拓展服务范围,对外提供了调查与法务会计服务。此时,人们逐步开始认同法务会计师在会计职业界中具有相对专业化的独立地位。法务会计师通过提供他们特有的专业服务,在解决经济纠纷、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参与民事与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赢得了市场与良好的声誉。在新的世纪,法务会计师被预测为是21世纪20大热门职业之首。

  FCPA为美国国内法,其效力的发挥实际上建立在属人管辖基础之上,突出一点体现在该法仅适用于本国公司和个人。美国公司为确保其在海外的业务和获得公平贸易机会,要求美国政府输出这一法制。FCPA的国际化的一个主要途径是通过国际组织形成多边公约,成果体现在:1996年3月29日OAS通过的《美洲间反腐败公约》、1997年11月21日OECD通过的《反对在国际商事交易中向外国官员行贿公约》以及2003年12月9日UN通过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根据OECD的公约,美国又对FCPA进行了修订,从1998年起,该法对于在美国境内向国外政府官员行贿的外国公司和个人也适用。

  FCPA国际化的另一个补充途径是,当FCPA多边化受挫时,美国可以利用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对那些认同贿赂为正常业务模式或未有效阻止本国公司利用贿赂获取合同的国家进行制裁。当然,美国这种单边主义做法在WTO体系下会受到严重的质疑。但早在克林顿执政时期,国会已经认定贿赂和腐败属于第301条款中贸易壁垒之范畴,因此,并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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